共產黨64碾壓人民,苗議會64封殺石虎。
1. 原本有望成為全國第一個針對單一物種制定自治條例的「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」,今日在二、三讀會表決時,以贊成9:反對25,被退回縣府。贊成的九位議員分別為:時代力量宋國鼎、曾玟學;無黨籍陳品安、黎煥強、禹耀東;民進黨劉順松、羅貴星、鄭宗國、陳光軒。
2. 反對議員以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對私人產權做出限制、應等數量與棲地調查完再來審、通過石虎條例國土計畫法就會劃入國土保育區,縣議會將成為罪人等,為理由反對。
但事實上,條例中是哪一條的哪一些文字,有對私人產權做出限制,沒有一個反對的議員說得清楚,僅有一位議員將私人興辦事業“得”採取友善工法的獎勵機制搞錯,認為這是限制。
條文中對願意保育石虎的社區巡守隊和興辦事業有獎勵機制,退回條例其實才會讓人民的權益受限。條文中的很多事項,行政單位早就可以做了,石虎條例一拖再拖,只是變成縣府消極作為的擋箭牌。
3. 棲地與數量調查跟現在是否通過條文根本兩回事,調查最快也需要兩年以上時間,屆時國土計畫法已上路,根本不會有我們通過石虎條例,就害民眾土地被劃入國土保育區的疑慮。
但國土保育區的劃定,也非憑空劃設,若是私人土地真處於石虎棲地,如同水源保護區一般,國土計畫法也有補償機制。重點是我們珍視的價值為何?是否願意為了保育野生動物,而減輕人為開發行為之影響。
4. 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提案人是徐耀昌縣長,縣長在備詢中多次表態支持條例。最喜歡講府會和諧的同黨議員卻連續打槍其兩次。雖然我們與縣長不一定所有議題立場都一致,但好的政策一定會共同支持。
但現在卻變成,只有進步派的無黨籍、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全力支持國民黨籍縣長的提案,我要問國民黨籍的議員們,難道不覺得很荒謬嗎?
5. 這是一個價值的選擇,是要選擇人類的私利、還是找出和野生動物共存的方式。歷史會做出評價,人民會進行檢視。有議員說,台中都沒有過苗栗為什麼要第一個過?
但正因為苗栗是石虎數量最多的縣市,因為我們不斷消費石虎,因為我們共存在這裡,所以我們責無旁貸,有保護牠們的使命和責任,我不斷地呼籲議員同仁們,拿出良知和專業來投票,不要被莫需有的恐懼綁架,讓我們通過這個法案,讓苗栗人能抬頭挺胸的出去跟別人說,我以我們的議會為榮。
但最後的結果,實在讓人遺憾。
6. 保育條例沒過,真的沒輒了嗎?我跟各位朋友說明,還不到絕望的時候,其實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。
第一、今天通過了農業處兩年五百萬進行石虎棲地與數量的調查預算,發包出去之後,我們將會擁有專業且完整的石虎數據掌握,苗栗縣府出五百萬主要為勞務人事費、農委會補助五百萬為器材設備費。這份調查,才是石虎保育的關鍵。
第二、條例一被封殺,我們立刻連署寫提了一個臨時動議,由陳品安議員作為提案人,將自治條例中第五條「各級機關(單位)興辦公共工程之開發面積為一公頃以上或新闢、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者,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,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法。」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並通過。
第三、縣長在會後受訪,說暫時沒有提第三次條例的打算,但今天有9位支持的議員,正好是在議會提出法案的門檻人數(一位提案人、八位連署人),縣府不提,我們就來自己提出更好、更全面的版本,被封殺一次就再提一次,反正時代力量在立法院很習慣這樣了。
第四、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是縣層級的法,但石虎作為瀕臨絕種的一級野生保育類動物,本來就受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這部中央法令的保護。目前這麼卑微的自治條例都要被否決,那我們接下來就用更高層級的法條來要求縣政府。
第五、生態廊道的設計、友善動物的環境、生態永續的教育、雞舍衝突的解決等,本來就無需等自治條例通過,縣府早應有積極的行政作為。我知道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一直都很努力,也給予肯定。但接下來我們對所有相關局處的監督跟要求的力道只會更強。
7. 最後,跟大家說幾個今天的小插曲。
我發言時,指出該案於審查小組不開放旁聽,讓許多關心的議員無法表達意見。發言後召集人林寶珠議員表示,我剛才的發言她有所意見,她作為主席尊重小組成員每位議員的意見,當下有逐一徵詢。我在被點名後,本想發言回應,召集人是中立的主席,反對旁聽的是其他七位議員,而我沒清楚表達,如果造成誤會,對林寶珠議員相當抱歉。但話只講了一句,就被切斷麥克風,連續消音三次。
當初小組決議送進大會,就是希望能充分的討論,但僅九位議員發言後,現場還有許多議員舉手等著發言,甚至我也希望進行第二輪的討論,主席就直接裁決進行表決。宋國鼎議員在我旁邊舉了非常久的手,一直在等發言機會,所以我們立刻依照議會規則37條,針對權宜問題提出申訴,希望能詳盡討論,依照規則,主席應對申訴進行投票,但很可惜,宋國鼎議員提出的程序與權宜問題,被直接無視。
現場不只贊成的議員沒有完整表述意見,甚至反對的議員也沒有,這樣送交大會的意義到底何在?而接下來投票的結果,大家也都知道了。
今天的議程原定是從上午十點到下午五點,其實有相當充分的時間可以進行討論,但會議在12:45分左右主席宣布散會,下午議程改為下鄉考察。
為什麼要急著結束?因為依照慣例,每個會期開始時縣長請吃飯、結束時議會請吃飯,地下一樓的餐廳早已經準備好午餐等著議員們、縣長及局處官員去享用,我一向不參與這類活動,今天更是氣都氣飽了,哪有心情吃飯。
於是苗栗縣議會在封殺了石虎保育條例後,在一片府會和諧的吃飯、喝酒、唱卡拉ok中,結束了第一次定期會。